明逸認證講師申請辦法修訂公告

分類:官方公告  標籤:一般公告  發布日期:2023-08-03  瀏覽次數:1284

本次修訂條文說明如下:

一、「參加明逸認證測驗考試與學經歷審查標準」簡化敘述

二、申請人應「無」下列所述之事項,將原第1項與第2項合併成"無教師法第14條規定"。

三、審查通過後,並完成繳費將進入製證程序,預計兩週工作時間核發數位證書及紙本證書。

辦法請參閱官方網站:https://twmie.org/modules/tadnews/page.php?ncsn=11&nsn=183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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